哈萨克斯坦
哈萨克斯坦共和国(KAZAKHSTAN)
申请签证(外交、公务免签):从2012年10月8日开始统办
1.提前7天申请,使馆费875元/人;
2.有效护照;
3.二维码表原件、复印件1份,任务批件原件、复印件各1份;
4.提供邀请信原件及哈外交部给驻华使馆所发电传号(申请短期签证就由哈邀请方向哈外交部提出申请,经由哈外交部批准并通知哈驻华使馆核发签证);
5.中方营业执照副本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盖红章);
6.单位在职证明,在空白处粘贴与使馆表一致的照片1张,在照片上加盖公章,在照片下方由领导签名,并加盖公章;
7.进行文艺演出或举办展览的团组除按短期签证手续办理外,申请人还应提供健康证明和展品清单(需海关印章)等;
8.使馆表1份(手写签名、日期),名单1份,白底彩照2张;
9.护照复印件和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在1张A4纸上;
10. 亚洲名单表一份,盖外办公章
11.前往第三国需申办过境签证,需提供联程机票订单,前往国邀请函和签证,最多可停留7天。
注意事项:
1.哈萨克斯坦一般只发给有效期为3天的签证,到达哈境内后,可到当地办理延期手续;
2.除应哈国家机关、驻哈外交使团、领事机构、国际组织邀请所持的商务签证到期后可办延期外,应哈法人邀请所持的商务签证均不予延期;
3.送签材料顺序:申请表和名单、邀请函、护照和身份证复印件、中文照会、派遣函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其他资料,所有材料每人1套;
4.送签时,请将签证事项表、任务批件、邀请函的复印件和团组资料表、出访人员情况表一套订在一起交签证室留存。
申请签证(外交、公务免签):从2012年10月8日开始统办
1.提前7天申请,使馆费875元/人;
2.有效护照;
3.二维码表原件、复印件1份,任务批件原件、复印件各1份;
4.提供邀请信原件及哈外交部给驻华使馆所发电传号(申请短期签证就由哈邀请方向哈外交部提出申请,经由哈外交部批准并通知哈驻华使馆核发签证);
5.中方营业执照副本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盖红章);
6.单位在职证明,在空白处粘贴与使馆表一致的照片1张,在照片上加盖公章,在照片下方由领导签名,并加盖公章;
7.进行文艺演出或举办展览的团组除按短期签证手续办理外,申请人还应提供健康证明和展品清单(需海关印章)等;
8.使馆表1份(手写签名、日期),名单1份,白底彩照2张;
9.护照复印件和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在1张A4纸上;
10. 亚洲名单表一份,盖外办公章
11.前往第三国需申办过境签证,需提供联程机票订单,前往国邀请函和签证,最多可停留7天。
注意事项:
1.哈萨克斯坦一般只发给有效期为3天的签证,到达哈境内后,可到当地办理延期手续;
2.除应哈国家机关、驻哈外交使团、领事机构、国际组织邀请所持的商务签证到期后可办延期外,应哈法人邀请所持的商务签证均不予延期;
3.送签材料顺序:申请表和名单、邀请函、护照和身份证复印件、中文照会、派遣函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其他资料,所有材料每人1套;
4.送签时,请将签证事项表、任务批件、邀请函的复印件和团组资料表、出访人员情况表一套订在一起交签证室留存。